我要,甜蜜的,杀死,你。
  • 2009-05-26  不好意思,最近很愤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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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现在在一个从前的笔记本上找位置写零九年的事情。

    挑CD的时候,想想还是放Coldplay的《VIVA LA VIDA》。这是他很喜欢的乐队,现在很红了,红得发紫。以前,他的彩铃都是Coldplay的歌曲,什么“Speed of Sound”“The Scientist”的一堆,我也很喜欢。那时我走读,晚自习比他早下课,于是就在家楼下一个劲的拨他的号码,他不能接,可他也没有挂,就这样,没拨一次换一首歌,偶尔插播陶喆的《祷告良辰歌》,小日子过得十分快活,那时我们不是情侣,因为我们并不见面。

    很想念那段时光。

    男人就像手里的沙,你抓得越紧,便越留不住。

    别以为认识他的时候,他是个诚实专情的乖宝宝,他就永远是个乖宝宝。什么“从娃娃抓起”都是无用的,他要变坏,你用多少爱心花多少时间看管和调教都是无用的。你以为“变化”是潜移默化的吗?他一夜便能成为另外一个人。

    人们常说“感情是岁月的积累”,我信。换言之:感情是可以培养的。按理说我也该相信才对,可是我并不想去实践,因为不是个勇敢的人,如果可以选择,我绝对不会对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付出。没办法,谁叫性别没有给我支持,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在不爱自己的男人身上?
    就算你可以收获,但是你能保证你收获的是大多数乃至全数吗?答案是不一定。可始终不值得尝试。

    我还是很相信“有今生无来世”这句话的。所以当你爱上摧毁你的人,要毅然决然的放弃,一辈子就这么点光阴了,不要浪费时间。同样的道理,你遇到了好的姻缘,定要善待对方,今生就这么短了,难道还会有来世吗?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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